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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流动党员和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的通知
2007-01-19          浏览:

关于统计流动党员和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的通知 

      根据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抓紧做好〈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等工作的通知〉》(大委组传[20071号)(见附件),请各高校于2007122前和315前,分别报送一次本校流动党员的人数,该人数一定要落实到人头,一一对应。省委组织部将根据各校所报人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如果流动党员数与年底统计报表中专题调查表一中的外出流动党员总数一致,在此期间没有变化,学校可以不再重复报数据,市委高校工委就根据年底统计报表数据直接报送市委组织部,如果有变化,则需要学校及时报送数据。

注:流动党员指组织关系在本单位,但是人不在本单位超过6个月的党员。比如,毕业生毕业后没有及时接转组织关系的、出国后失去联系的党员等等。

联系电话:84649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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