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连外国语学院业余党校是在院党委直接领导下负责对全院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政治思想理论培训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的重要阵地。为充分发挥业余党校的作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就加强我院业余党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办学宗旨。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循着重思想建党原则,搞好党的建设。通过党校教育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性,提高党的战斗力,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党的基本知识素养,端正入党动机,为他们入党打下牢固的思想基础。
二、机构设置。成立二级业余党校,即院业余党校和各院(系)分校。院业余党校由院党委领导任校长,组织部人事部或宣传统战部主要负责人任常务副校长,纪委、社科部主要负责人、组织部、宣传部各一名干部为成员。各院系业余党校分校由总支主要负责人、分团委书记、各年级辅导员组成,由总支主要负责人任校长。
三、培训对象。院业余党校负责培训中层党员干部、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和普通党员、预备党员、纳入该学期发展计划的入党积极分子,以及民主党派中的领导骨干。各院系分校负责培训本院系要求入党的学生。凡提出入党申请的学生,在参加所在院系的党校培训前,不能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四、培训教育内容。结合不同时期党的中心任务和党员思想实际,有计划地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形势政策的专题讲座和辅导,专门科学知识培训等。
五、教学原则和方法。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原则,采取自学与辅导相结合,分散与集中相结合,按专题、分层次的方法组织教学。
六、组织管理。院业余党校的组织管理工作由组织人事部负责,教学工作由宣传统战部负责。每期参加院业余党校学习的学员名单,由组织人事部确定。每学期至少为纳入该学期发展计划的入党积极分子举办一期党校。各总支、直属支部于每学期开学初将拟发展人员名单报组织人事部审核。
七、结业考核。凡参加院业余党校学习的成员,结业时必须根据要求参加考试,并写出书面学习小结。党校要认真考核学员的学习表现、出勤、考试成绩、小结等情况,并将信息反馈给有关部门,作为对其考核的依据之一。



